良法赋能三秦沃土 法治保障民企远航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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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晓辉)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赟、省发改委副主任杨武民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小卫主持。
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实施办法》以地方立法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法治层面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消除思想顾虑,持续提振市场信心,确保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生根。
马赟介绍,《实施办法》紧扣全省中心大局,对标区域发展定位赋能民营经济。立足陕西重大国家战略布局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协调发展实际,明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关中科技产业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陕南生态绿色产业发展;鼓励民企盘活存量资产、参与城市更新、培育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推动民营经济与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84万亿元,占GDP比重50.3%;民营经营主体597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97%以上;“五上”民企3.3万户,占全部“五上”企业87.1%;民间投资、民营税收、民营进出口均保持稳定增长,在投资、税收、外贸、就业等领域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杨武民介绍说,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轻资产中小微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的融资痛点,我省创新推出“陕西民营信用贷”纯信用金融产品,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围绕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等,优化授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科创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2026年起,计划每年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不少于600亿元的专项综合融资额度,以金融活水滋养民营经济茁壮成长。
企业问题诉求响应处置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的关键环节。杨武民表示,企业有所呼、政府必有所应。省发改委将持续推动《实施办法》落地生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诉求受理、核实、解决、督办全链条,健全完善常态化、规范化、闭环式诉求处置体系,持续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实施办法》以地方立法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法治层面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消除思想顾虑,持续提振市场信心,确保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生根。
马赟介绍,《实施办法》紧扣全省中心大局,对标区域发展定位赋能民营经济。立足陕西重大国家战略布局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协调发展实际,明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关中科技产业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陕南生态绿色产业发展;鼓励民企盘活存量资产、参与城市更新、培育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推动民营经济与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84万亿元,占GDP比重50.3%;民营经营主体597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97%以上;“五上”民企3.3万户,占全部“五上”企业87.1%;民间投资、民营税收、民营进出口均保持稳定增长,在投资、税收、外贸、就业等领域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杨武民介绍说,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轻资产中小微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的融资痛点,我省创新推出“陕西民营信用贷”纯信用金融产品,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围绕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等,优化授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科创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2026年起,计划每年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不少于600亿元的专项综合融资额度,以金融活水滋养民营经济茁壮成长。
企业问题诉求响应处置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的关键环节。杨武民表示,企业有所呼、政府必有所应。省发改委将持续推动《实施办法》落地生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诉求受理、核实、解决、督办全链条,健全完善常态化、规范化、闭环式诉求处置体系,持续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