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基础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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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靖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最基层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沿,处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第一线。怎样进一步顺应时代要求,找准定位,更好发挥乡镇人大履职行权职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和感悟,笔者谈几点思考。
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一环,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底座和根基。
从推进基层治理来看。乡镇承接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通过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监督,有效促进乡镇人民政府提升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水平,更好地将基层治理效能体现在发展符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上来。同时,人大代表有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先天优势,能够精准收集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摸清民生堵点痛点、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不断凝聚发展合力及共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从规范权力运行来看。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大依法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乡镇人大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和项目、财政预决算、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常态化聚焦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实施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约束基层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履职,防范履职缺位、政策走样。
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来看。乡镇人大处于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推动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来自生产一线,是群众意愿和心声的“代言人”,代表通过人大会议、代表联络站活动、视察、调研等履职方式,将群众最真实、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政府施政举措,打通民意收集、民主决策、落地落实的全链条,实现群众有所呼、代表有所应、政府有所为,为基层群众全过程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了渠道和载体。
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的现实短板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乡镇人大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情况、新挑战,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短板和问题。
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有的乡镇人大主席未能合理统筹行政分管工作与人大主业的权重比例,投入到人大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明显偏少。法定职责落实不实。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新修订的《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每次会议会期不少于一天。但实际工作中,有些乡镇人大一年仅开一次人代会,且会期压缩。监督刚性力度不足。有的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大多简单以开展常规工作视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难以达到监督的预期目标和效果。代表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乡镇人大在代表日常管理上疏于统筹、督导,缺少常态化履职考核机制和方法,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培优创新意识不强。有的乡镇人大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发展代表履职的平台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代表联络站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活动成效不明显,特色品牌不突出。干部队伍建设不优。乡镇人大干部专职力量不足,有的人大干部身兼数职,有的人大专干换岗频繁,工作缺乏稳定性、连续性,这些问题制约了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议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尽责工作主线,不断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发展。
强化主动履职。实现工作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谋划”。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一级的地方人大的特点就是能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主动性”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一大特色,不能等上级人大布置,等同级党委安排。乡镇人大要增强主动性,精心谋划年度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实实在在解决一批民生难题,真正把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平衡点”,责无旁贷地抓好“主责主业”,在时间上统筹安排,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增强法治思维。实现工作从“经验惯性”转为“规范有序”。法律性、程序性强,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乡镇人大主席要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真正把法律作为履职的规范。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开展视察、调研、选举工作,召开主席团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种法定会议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力戒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
提升监督实效。实现工作从“浅尝辄止”转为“精准深实”。监督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更是人大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要把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性作为改进监督工作的首要目标,把“党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呼声”的事项列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重在抓实、抓准、抓深、抓出成效,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真正使人大工作与党委部署同向,与政府工作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心。
激发代表活力。实现工作从“被动履职”转为“主动担当”。严把代表入口关,从源头入口优化代表结构。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在培训形式上打破传统的单一的专家授课形式,借助网络媒体、实地考察、“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丰富拓展代表进站履职、列席议事、专题调研等多元履职平台载体,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工作从“按部就班”转为“守正创新”。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立足人大职能,勇于探索,在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在抓实代表联络站活动、引导代表在社会治理中有所作为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本地实际的新方法、新路径,可以去尝试,做到创新有深度、推进有力度、行动有速度,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人大工作品牌。
加强服务保障。实现工作从“被动缺位”转为“主动精准”。优化乡镇人大干部年龄结构,统筹用好经验丰富干部与干劲充足的年轻干部。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运转。要足额保障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活动等专项经费管理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全力保障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基层治理合力,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最基层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沿,处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第一线。怎样进一步顺应时代要求,找准定位,更好发挥乡镇人大履职行权职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和感悟,笔者谈几点思考。
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一环,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底座和根基。
从推进基层治理来看。乡镇承接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通过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监督,有效促进乡镇人民政府提升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水平,更好地将基层治理效能体现在发展符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上来。同时,人大代表有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先天优势,能够精准收集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摸清民生堵点痛点、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不断凝聚发展合力及共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从规范权力运行来看。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大依法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乡镇人大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和项目、财政预决算、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常态化聚焦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实施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约束基层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履职,防范履职缺位、政策走样。
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来看。乡镇人大处于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推动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来自生产一线,是群众意愿和心声的“代言人”,代表通过人大会议、代表联络站活动、视察、调研等履职方式,将群众最真实、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政府施政举措,打通民意收集、民主决策、落地落实的全链条,实现群众有所呼、代表有所应、政府有所为,为基层群众全过程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了渠道和载体。
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的现实短板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乡镇人大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情况、新挑战,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短板和问题。
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有的乡镇人大主席未能合理统筹行政分管工作与人大主业的权重比例,投入到人大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明显偏少。法定职责落实不实。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新修订的《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每次会议会期不少于一天。但实际工作中,有些乡镇人大一年仅开一次人代会,且会期压缩。监督刚性力度不足。有的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大多简单以开展常规工作视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难以达到监督的预期目标和效果。代表作用发挥不够。有的乡镇人大在代表日常管理上疏于统筹、督导,缺少常态化履职考核机制和方法,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培优创新意识不强。有的乡镇人大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发展代表履职的平台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代表联络站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活动成效不明显,特色品牌不突出。干部队伍建设不优。乡镇人大干部专职力量不足,有的人大干部身兼数职,有的人大专干换岗频繁,工作缺乏稳定性、连续性,这些问题制约了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议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尽责工作主线,不断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发展。
强化主动履职。实现工作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谋划”。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一级的地方人大的特点就是能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主动性”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一大特色,不能等上级人大布置,等同级党委安排。乡镇人大要增强主动性,精心谋划年度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实实在在解决一批民生难题,真正把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平衡点”,责无旁贷地抓好“主责主业”,在时间上统筹安排,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增强法治思维。实现工作从“经验惯性”转为“规范有序”。法律性、程序性强,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乡镇人大主席要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真正把法律作为履职的规范。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开展视察、调研、选举工作,召开主席团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种法定会议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力戒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
提升监督实效。实现工作从“浅尝辄止”转为“精准深实”。监督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更是人大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要把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性作为改进监督工作的首要目标,把“党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呼声”的事项列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重在抓实、抓准、抓深、抓出成效,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真正使人大工作与党委部署同向,与政府工作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心。
激发代表活力。实现工作从“被动履职”转为“主动担当”。严把代表入口关,从源头入口优化代表结构。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在培训形式上打破传统的单一的专家授课形式,借助网络媒体、实地考察、“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丰富拓展代表进站履职、列席议事、专题调研等多元履职平台载体,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工作从“按部就班”转为“守正创新”。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立足人大职能,勇于探索,在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在抓实代表联络站活动、引导代表在社会治理中有所作为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本地实际的新方法、新路径,可以去尝试,做到创新有深度、推进有力度、行动有速度,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人大工作品牌。
加强服务保障。实现工作从“被动缺位”转为“主动精准”。优化乡镇人大干部年龄结构,统筹用好经验丰富干部与干劲充足的年轻干部。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运转。要足额保障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活动等专项经费管理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全力保障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基层治理合力,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