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人大履职 在为民造福中书写实干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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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正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人大工作政治属性、法律属性、人民属性与正确政绩观有机统一?结合汉中市人大工作实际,笔者有如下思考。
  把准政绩观的“人民坐标”——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谁创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为人民出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人民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问题。
  为民造福是人大履职的最大政绩。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均来自人民授予,履职必须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过去一年,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报告,编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4期,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涉农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这些工作看似平常,却直接关系老百姓的“钱袋子”、关系乡村振兴的“底盘子”,是实打实的政绩。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检验政绩成色的“试金石”。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能关起门来自己说了算,而要让人民群众来评判。近年来,汉台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民生实事报账会”,构建“公开报账、监督述评、现场互动、满意度测评、镇街表态”五步工作法,把民生账晒在阳光下。汉中全市1172个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日”,线上收集处理反馈意见建议1181条,推动群众“愿望清单”转化为人大“履职清单”。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可感可及,才是人大工作的真正政绩。
  筑牢政绩观的“党性根基”——树立正确政绩观关键要锤炼坚强党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身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注重锤炼党性,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观的偏差问题。
  以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去年以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化落实“第一议题”“两必学一研讨”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不断夯实思想之基、筑牢忠诚之心、砥砺奋进之志。今年3月,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审议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作出部署。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必须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以党性修养校正政绩偏差。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文章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人大干部要常对照、常自省,坚决防止重个人升迁轻为民造福、重显绩轻基础工作等偏差,始终以公心立身、以民心履职。
  以严明纪律守好行为准绳。要把学习教育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一体推进学查改,查摆问题深入全面,整改整治动真碰硬。在党规党纪学习中,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对照“铁规矩”和“硬杠杠”,查找差距,校准偏差,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人大机关不是“世外桃源”,如果党性不坚、私心作祟,监督就会“打折扣”,立法就会“掺水分”,代表工作就会“走过场”。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干出政绩观的“实干答卷”——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怎样出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人大工作是“一线”不是“二线”,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把实干导向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在服务大局中干出“实”的政绩。围绕市委中心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是人大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体现。过去一年,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开展专题调研和人大代表“为‘十五五’规划献良策”活动,征集梳理的77条建议得到充分采纳。市县人大联动开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视察,专题调研市级园区高质量发展情况。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又要着眼长远,为高质量发展打基础、增后劲,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在闭环监督中干出“硬”的政绩。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成效。勉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全闭环”监督体系,通过“调研+集中视察”“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监督,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前期实地调研,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满意度测评,杜绝“走马观花”“文来文往”,把监督压力转化为落实动力。人大监督必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彰显监督成效。
  在小切口立法中干出“准”的政绩。立法工作要突出民生需求,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为规范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法治保障;制定藤编保护发展条例,促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制定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每一项立法都紧扣民生关切、着眼长远治理,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代表工作中干出“暖”的政绩。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的天然优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把代表工作作为连接群众的桥梁,让代表建议“提得准、办得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就在身边。全市1172个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创新设立8个代表联络室,“网上代表联络站”规范运行。在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监督工作中,充分吸纳代表参与、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深化“两个联系”,让“政府干的事”更加契合“群众盼的事”。严把代表建议办理关,杜绝“画圈圈”“写回执”,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