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安康宝鸡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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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唐正飞 王婧君)6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带队到安康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彪等参加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宁陕县、汉阴县、恒口示范区、汉滨区、旬阳市部分镇、村、社区和治理现场,检查秦岭违规穿越整治、秦岭“五乱”问题综合治理、农家乐(民宿)运营、野生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生活垃圾处理和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此次执法检查为抓手,依法守护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以实际行动坚决当好秦岭卫士。要持续在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绿色发展、问题整改上下足功夫,切实推动条例有效实施。要压实法定职责、完善条例修订、广泛宣传教育,凝聚全面保护强大合力,全面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讯(李小玮)6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带领检查组到宝鸡市,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秦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太白县、凤县部分镇村、企业和项目现场,实地检查中央“巡审督”反馈问题整改和秦岭特色产业发展、违规穿越整治、野生鸟类保护、“五乱”问题整治、尾矿库治理、矿产开发综合治理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强调,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守护秦岭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卫士。要坚持依法履职,以重点问题整治推动秦岭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守牢秦岭生态红线、安全底线。要全面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积极配合做好秦岭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秦岭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