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大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会前审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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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周清华)为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规范人大常委会议事程序,提升会议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近年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部分议题交由专门委员会会前审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化举措固化专门委员会会前审议职能,充分释放会前审核把关、精准研判、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筑牢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前置关口。
  《办法》清晰划定专门委员会会前审议的议题范围,明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部分重要议题必须纳入会前审议范畴,提前交由对应专门委员会逐项审核把关。具体包括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常委会决议决定草案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其他议题,实现重点议事议题会前审议全覆盖,确保所有上会议题提前经过专业打磨、严格审核。
  为让会前审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办法》明确了专门委员会会前审议的核心审查重点。各专门委员会在会前审议过程中,重点核查议题是否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贴合安康本地发展实际,严格审查议题的合法性、合规性、协调性,甄别工作成效、现存问题的真实性,研判整改举措、资金使用、发展规划的可行性,全方位开展前置审核,精准排查问题短板,为常委会后续集中审议、科学决策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在会前审议工作流程上,《办法》构建了“提前调研、广泛纳言、集中审议、形成成果”的标准化工作闭环。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提前针对审议议题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专家论证,广泛吸纳人大代表、群众和行业专家意见,丰富会前审议素材。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接收议题材料,召开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开展会前审议,听取议题承办单位情况说明、开展问询交流,最终形成规范的会前审议意见或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专业、翔实的参考依据。
  《办法》同步健全会前审议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切实把会前审议成效转化为履职实效。针对会前审议的重点议题、常规议题分类规范报送流程,对存在短板不足的议题,退回相关部门补充修改、完善提升;对暂不具备审议条件的议题,依规形成暂缓审议建议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同时,明确常委会会议期间,参与会前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并重点发言,衔接会前审议成果与会议审议工作。
  据悉,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已累计对20余项立法草案、专项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及调整方案等重点议题开展会前前置审议,通过做实会前审议把关,有效剔除议题内容空泛、举措不实、依据不足等问题10余个,推动多项议题在会前完成优化完善,从源头上提升了常委会议题审议质量与议事效率,让人大监督更精准、履职更高效、决策更科学,为护航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