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珠珠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5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文章字数:186
文章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珠珠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王珠珠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