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人大出台街道居民议事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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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杨兵兵)为破解人大街道工委监督难题,持续提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陈仓区人大常委会依据《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区委《关于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参考兄弟县区经验做法,综合各方意见,立足本区实际起草制定《宝鸡市陈仓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居民议事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
  《办法》明确了街道居民议事代表人数、议事代表构成和议事代表资格条件,对街道居民议事代表的产生、退出、增补和履职期限作了规定。从议事活动范围、议事代表会议、议事代表表决、议事结果处理、编组活动和专项议事活动等方面详细阐述了议事活动的工作机制。为街道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居民议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街道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必将汇聚起破解治理顽疾、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最具发展活力新城区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