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强化司法监督护航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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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夏江)日前,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评议办法》两项制度文件,以制度化、规范化、闭环式监督,筑牢司法公正防线、护航县域法治建设。
  两项办法紧扣人大监督法定职责,立足县域司法工作实际,以“小切口”精准破题,靶向破解司法监督“大而泛”“浅而虚”难题。《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全流程,明确评查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运用,细化立案、审判、执行、文书规范等关键环节评查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通过常态化、专业化评查倒逼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评议办法》聚焦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诉讼活动监督等核心职能,规范评议内容、方式、流程,全面检视检察监督履职成效,推动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度衔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精准监督,两项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构建“小闭环”监督管理体系,以“清单化+穿透式”监督打通堵点难点,建立“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整改”全链条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无死角、整改有抓手、成效可检验。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专项评议,精准查摆司法工作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强化跟踪督办、回头问效,推动“两院”主动接受监督、抓实问题整改,杜绝监督“走过场”、整改“打折扣”。同时,畅通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将监督过程、整改成效置于阳光之下,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两项办法的出台,是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人大监督体系、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通过精准化、精细化监督,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向民生倾斜,助力解决基层司法“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