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为引 绘就桔乡生态新“枫”景

——城固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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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一鑫 白若沙
  当晨曦穿透秦岭的薄雾,洒在汉中盆地腹地的城固县城,汉江水面波光粼粼。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这里的每一片青山、每一条绿水都承载着“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使命。
  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秦岭深处的城固县人民法院,早已在一场场带着泥土芬芳的庭审中,在案卷的墨香与山风的交错里,为法典的落地生根探寻着最接地气的司法注脚。
  从“纸面法条”到“树下烟火”
  “以前觉得砍几棵树不是事,旁听了今天的庭审才知道,破坏林子不仅要坐牢,还要赔偿‘碳汇’损失。”在城固县法院滥伐林木案巡回审判现场,旁听群众感慨道。
  法典正式实施前,城固县法院将普法重点放在“接地气”上。选取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基层易发案件,将法庭搬到案发地、村委会,邀请村民旁听。审理刘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城固县法院引入专业机构碳汇价值测算,将生态破坏量化为具体赔偿,让群众直观理解“破坏生态即透支未来”。
  在审理非法猎捕小麂、猪獾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件时,法官在庭中将法律术语转化为方言俗语,详细解读违反禁猎的法律判定;在审理非法捕捞案时,判令李某以劳务代偿修复生态,让其从“捕鱼人”变“补鱼人”,之后城固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守护生态环境。
  近三年来,城固县法院审理的28件环资案件中,巡回审判覆盖率超六成,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逐年减少,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集体“充电”提升专业化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涵盖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生态环境法典,城固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干警深知学深悟透方能精准适用。
  “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倒逼业务融合。城固县法院依托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合议庭,组织跨部门法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五编核心内容,逐章梳理要点。针对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交叉的特点,合议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复盘,厘清刑事责任与生态修复的协同逻辑。
  从“单打独斗”到“合力绘绿”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城固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平台。
  纵向搭建前沿阵地。在秦巴腹地,城固县法院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参与设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集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矛盾化解于一体,法官定期进村入户,针对乱占耕地、污染水源等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横向联动形成合力。城固县法院与秦巴办、检察院、水利局等单位会签《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林(山)长办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证据调取、判决执行无缝对接。针对审判发现的汉江流域管理漏洞,依法向水利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堵漏建制,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良性互动。
  创新沉浸式宣传。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城固县法院联合行政部门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公益活动,邀请群众参与生态修复全过程。干警化身法治辅导员走进校园,通过模拟法庭、环保知识竞赛等形式,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绿色种子。
  从秦岭巴山的层峦叠嶂,到汉江两岸的稻花飘香,城固县法院正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深化“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模式,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生态法治故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屏障,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