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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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晓辉)4月21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交通厅、省卫健委召开政策解读通气会,对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进行集中解读(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为老服务供给、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户籍或居住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申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文旅休闲、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服务,同时着力保留传统服务渠道、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老服务,共同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民政部门将会同省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督促各市尽快细化本地老年人优待服务具体内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本领域老年优待政策,探索依托“身份码”推进敬老优待证电子化。文旅部门将认真落实A级旅游景区免费优待政策,规范设置服务标识,加快文化和旅游适老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工作人员适老化服务培训,持续丰富老年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交通部门将全力推进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升级,优化敬老公交专线,探索搭建无障碍导乘系统,扩大“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指导各市制定老年人交通优待服务办法及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卫健部门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深化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和中医药服务,完善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长期照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