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2026 年“一要点三计划”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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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瑜
近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简称“一要点三计划”)正式印发,敲定全年工作“任务书”“施工图”,为护航“十五五”开局、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善治之基石。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年计划审议项目16件(其中继续审议项目2件)、预备审议项目16件、开展立法调研项目16件;开展协同立法2件。
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修订邮政条例,预备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高技能人才发展条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条例,就低空经济、新型电力产业发展等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统计法实施办法,制定征兵工作条例,就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办法、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就乡村规划建设条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文化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档案条例,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与四川、重庆、甘肃共同开展古蜀道保护协同立法,指导渭南、铜川、延安三市开展战国魏长城保护协同立法。
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消防条例,就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就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华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为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法规立项、牵头起草、协调督促、审议修改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立法协商协作单位、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用好线上征求意见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监督工作:以精准监督促落实、提质效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强化联动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6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开展联动监督1项、跟踪监督5项;开展满意度测评2项;开展专题调研13项。
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听取和审议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情况、“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和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外事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全省地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法治保障调研成果转化情况。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听取和审议城市更新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报告,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联动监督;检查职业教育“一法一办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婚俗改革、医疗保障情况。
推动美丽陕西建设方面,听取和审议2025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工作情况、全省现代化水网建设情况。
代表工作:以优质服务强基础、增活力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以落实“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依法组织和安排代表履职活动,增强代表活动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持续推动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提升民生实事项目票决(荐)制质效,推动基层民主实践走深走实。
巩固深化“两个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常态化邀请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闭会期间活动,持续深化“履职建功‘三个年’・人大代表在行动”。加强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平台建设,推动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联系点融合发展。
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运用好“提、督、办”三见面协调处理机制,发挥好代表履职平台全流程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委统筹督办的工作举措,适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多措并举提高办理质效。
近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简称“一要点三计划”)正式印发,敲定全年工作“任务书”“施工图”,为护航“十五五”开局、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善治之基石。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年计划审议项目16件(其中继续审议项目2件)、预备审议项目16件、开展立法调研项目16件;开展协同立法2件。
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修订邮政条例,预备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高技能人才发展条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条例,就低空经济、新型电力产业发展等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统计法实施办法,制定征兵工作条例,就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办法、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就乡村规划建设条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文化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档案条例,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与四川、重庆、甘肃共同开展古蜀道保护协同立法,指导渭南、铜川、延安三市开展战国魏长城保护协同立法。
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消防条例,就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就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华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为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法规立项、牵头起草、协调督促、审议修改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立法协商协作单位、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用好线上征求意见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监督工作:以精准监督促落实、提质效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强化联动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6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开展联动监督1项、跟踪监督5项;开展满意度测评2项;开展专题调研13项。
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听取和审议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情况、“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和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外事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全省地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法治保障调研成果转化情况。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听取和审议城市更新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报告,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联动监督;检查职业教育“一法一办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婚俗改革、医疗保障情况。
推动美丽陕西建设方面,听取和审议2025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工作情况、全省现代化水网建设情况。
代表工作:以优质服务强基础、增活力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以落实“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依法组织和安排代表履职活动,增强代表活动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持续推动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提升民生实事项目票决(荐)制质效,推动基层民主实践走深走实。
巩固深化“两个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常态化邀请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闭会期间活动,持续深化“履职建功‘三个年’・人大代表在行动”。加强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平台建设,推动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联系点融合发展。
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运用好“提、督、办”三见面协调处理机制,发挥好代表履职平台全流程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委统筹督办的工作举措,适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多措并举提高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