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探索人民民主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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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武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长武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为群众谋利益、为人民出政绩,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严格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项目征集、筛选、确定、实施、评价全过程,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实效突出,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2022年,在亭口、洪家、彭公3个镇先期试点,2023年,在全县8个镇街全面推行,2024年在县级层面稳步实施。2023年至2025年,全县累计实施民生实事143项,所有项目均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民生实事从哪来 党委点题、群众出题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县委每年四季度安排启动下年度民生实事征集,以“百村万户”大走访活动为主要载体,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58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8个镇(街道)30个代表联络站(点),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精准捕捉搜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痛点难点问题。同时,依托县融媒体、民生热线、网络留言板等渠道,开设民生实事征集专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建立民意征集台账,重点聚焦教育、医疗、交通、环境整治、便民服务等普惠性、基础性民生领域建议。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收集各类民生建议620余条,梳理形成项目线索280余条,并以超计划实施项目(143项)20%的数额编制候选项目233项,依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审查通过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
  民生实事怎么选 统筹研判、代表把关
  坚持把研判把关作为凝聚共识、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县委统筹考虑项目的普惠性、可行性、实效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把项目立项、资金保障、实施条件三道关口,组织发改、住建、交通、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统筹研判,完成项目筛选,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清单,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项目背景、建设内容、资金保障、实施周期、社会效益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议有依据”。人代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对候选项目进行集中审议,邀请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代表团审议会议,现场解答代表疑问、回应代表关切,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吸纳、优化完善项目方案。
  民生实事怎么定 代表票决、公开公示
  把票决作为民生项目立项的法定刚性程序,将民生项目票决纳入县镇人代会法定议程,在人代会全体会议上,严格执行“前期征集、审核筛选、代表审议、一揽子表决”流程,组织全体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项目进行集中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当场确认,第一时间向社会全面公开,同步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由县政府牵头推进,人大全程跟踪督办。票决制实施以来,143个项目全部高票通过、赞成率达到99%以上,让群众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民生项目怎么干 党委把关、代表监督
  坚持党委全程把关、从严督导,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深入项目一线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同步将推进成效纳入部门镇街年终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搭建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平台,定期公示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信息,方便人大代表和群众随时查询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评议,建立人大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机制,按照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划分4个监督小组,将票决项目监督纳入人大年度评议重点,每年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2次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开展1次代表集中视察、1次专题询问,实时掌握项目落实进度,推动所有票决项目如期完成、兑现承诺。
  项目成效怎么样 综合评估、群众评价
  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构建“过程评估+年终测评+整改落实”评价体系,在项目实施期间,组建由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行业专家组成的评估组,重点围绕项目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闭环整改。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评估2次,反馈整改意见12条。次年人代会上,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对上年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明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2022至2025年实施的143个项目,测评均达到“满意”等次,育才中学、“最美农村路”等一批项目有效化解适龄儿童入学、城乡群众出行难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持续提升。
  下一步,长武县将以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核心,立足人大法定职责,持续优化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机制,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票决制工作走深走实。
  筑牢规范运行根基。持续完善票决制实施办法,细化操作流程,优化项目征集、论证、票决、监督、问效全链条标准,结合县级财政承受力和群众需求优先级,分类筛选储备项目,确保项目选择更科学、更普惠。
  提升项目实施质效。优化“对口督办+专项督查”监督模式,组建由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参与的监督小组,紧盯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关键节点,创新监督手段,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问责追责紧密挂钩,形成“发现-登记-督办-反馈-销号”全流程闭环。
  夯实民主实践主体。针对性开展项目调研、审议监督等专题培训,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在项目各环节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收集民意、凝聚民智。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督促政府部门及时回应落实,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与担当。
  凝聚共建共享合力。通过融媒体中心、代表联络站等载体,解读政策、宣传成效、讲述履职故事,鼓励群众参与项目监督评价,营造“人人关心民生、人人参与民主”的良好氛围,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触角”延伸到基层的“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