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人大推动人大监督与法治建设融合互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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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赤峰 王莹
基层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泾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领域进行了多维度、深层次的探索与实践,尤其注重发挥人大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调研,打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问效”组合拳,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创制“335”工作法,在全市率先实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推动向街镇一级延伸,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紧盯行政权,调研消防安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推动依法行政。紧盯监察权,调研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等情况,提高监督深度和质效。紧盯检察权,调研检察听证工作,开展公益诉讼跟踪监督,全省县级首批作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26条硬措施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紧盯审判权,专题调研县法院民事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情况,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全市首家作出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决议,首家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衔接办法》,以“人大+”构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监督新格局,成功转化检察建议12件。组织参加“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庭审旁听评议,邀请劳模工匠、职工代表参与司法监督活动,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推行“四常工作法”,实行“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融合模式,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路径。
强化干部履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本届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5人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15场次,增强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本届听取和审议县司法局局长、2名法院副院长、2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为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泾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领域进行了多维度、深层次的探索与实践,尤其注重发挥人大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调研,打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问效”组合拳,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创制“335”工作法,在全市率先实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推动向街镇一级延伸,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紧盯行政权,调研消防安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推动依法行政。紧盯监察权,调研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等情况,提高监督深度和质效。紧盯检察权,调研检察听证工作,开展公益诉讼跟踪监督,全省县级首批作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26条硬措施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紧盯审判权,专题调研县法院民事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情况,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全市首家作出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决议,首家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衔接办法》,以“人大+”构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监督新格局,成功转化检察建议12件。组织参加“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庭审旁听评议,邀请劳模工匠、职工代表参与司法监督活动,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推行“四常工作法”,实行“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融合模式,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路径。
强化干部履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本届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5人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15场次,增强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本届听取和审议县司法局局长、2名法院副院长、2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履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为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