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六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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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决定》已于2026年1月18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