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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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呵护民生,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呵护民生,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