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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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切实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