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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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庄长兴副主任受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聚焦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聚焦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