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司法局深耕基层立法联系点
让“小建议”汇聚民主法治“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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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红
近年来,麟游县司法局先后被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麟游县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全域覆盖、专业赋能、融合发展”为主线,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网络。先后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建议3条,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立法建议8条,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建议意见80多条,推动“金点子”转化为国家治理“金钥匙”,让“小建议”汇聚民主法治“大能量”,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澎湃动力。
全覆盖收集立法民意,为基层立法发声。打破常规模式在7个镇搭建“1+N”立体网络,以镇司法所为主站,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阵地设立二级联系点,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格局。深入镇、部门、社区、村开展专题调研,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面对面交流,构建“四赋两化工作法”,实现“意见征集—收集整理—报告反馈—采纳激励”闭环管理,为立法提供高质量参考。
全方位深化立法参与,为基层治理建言。基层立法联系点上连人大、下接地气,是公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以吸纳民意为基石,着力健全机制,广纳民意,汇集民智;以专家咨询库为支撑,深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修改完善、清理评估等工作,借力借智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把推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联系点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
全要素强化法律实践,为全民普法搭台。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立法参与者,也是普法宣传员。一体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立法意见征询为抓手,探索将联系点作用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延伸。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联系点“两代表一委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采取固定宣传、定期宣传、节点宣传、活动宣传等多种方式,以案释法,把法律法规条文解释成群众听得懂的“方言俗语”,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围绕平安麟游建设,组织和动员立法信息员积极参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八五”普法宣传,以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线,全力打造具有麟游特色的“34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样板。
近年来,麟游县司法局先后被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麟游县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全域覆盖、专业赋能、融合发展”为主线,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网络。先后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建议3条,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立法建议8条,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建议意见80多条,推动“金点子”转化为国家治理“金钥匙”,让“小建议”汇聚民主法治“大能量”,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澎湃动力。
全覆盖收集立法民意,为基层立法发声。打破常规模式在7个镇搭建“1+N”立体网络,以镇司法所为主站,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阵地设立二级联系点,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格局。深入镇、部门、社区、村开展专题调研,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面对面交流,构建“四赋两化工作法”,实现“意见征集—收集整理—报告反馈—采纳激励”闭环管理,为立法提供高质量参考。
全方位深化立法参与,为基层治理建言。基层立法联系点上连人大、下接地气,是公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以吸纳民意为基石,着力健全机制,广纳民意,汇集民智;以专家咨询库为支撑,深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修改完善、清理评估等工作,借力借智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把推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联系点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
全要素强化法律实践,为全民普法搭台。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立法参与者,也是普法宣传员。一体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立法意见征询为抓手,探索将联系点作用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延伸。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联系点“两代表一委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采取固定宣传、定期宣传、节点宣传、活动宣传等多种方式,以案释法,把法律法规条文解释成群众听得懂的“方言俗语”,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围绕平安麟游建设,组织和动员立法信息员积极参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八五”普法宣传,以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线,全力打造具有麟游特色的“34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