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雅春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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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马雅春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