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良师益友——《民声报》与《法治与社会》

文章字数:1277 文章浏览数:
  □ 陈继清
  2010年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从教育部门调到了县人大工作,从此和《民声报》《法治与社会》这两份报刊的关系变得亲密了。说“亲密”,是因为之前我在教育部门任职时就与它们有过“一面之缘”,调入人大工作后,自然就感到这两份报刊更亲切了。在县人大工作几年后,我又调到一个新单位,但和这两份报刊的关系没断,因为所在单位也订阅了这两份报刊。后来我离岗和退休,先返聘到县人大编纂人大志,任务完成后又返聘编辑《铜川人大》杂志。在这期间,我也没离开过这两份报刊,每期必读,从中学到了许多有关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在工作中时常从中汲取办刊智慧,提升专业能力。
  长期浸润其中,我深切感受到《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的独特价值。无论是选题策划还是版面编排,都彰显着编辑团队的深思熟虑;每篇文章都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既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又注重传播效果,兼具思想深度与感染力。
  今年第32期《民声报》综合副刊版刊登的《申尊敬散文��花开塔克拉玛干��入选多地中考语文试卷》一文,令我眼前一亮。作为退休干部兼文学爱好者,我对退休同志取得的文学成就格外关注。文章开篇即点明这篇散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入选多省中考模拟试卷的重要信息,继而深入剖析作品主题、社会影响及作者创作特色。这篇报道让我深受触动,同为退休干部,申尊敬老师在文学创作上的成就为我树立了榜样。我特意找出原文复印珍藏,经常拜读,从中揣摩写作方法。
  今年第9期《法治与社会》刊登杨学友的《聚会饮酒引发的诉讼之争》一文,受益匪浅。文章通过于占春宴请致友人醉驾身亡的真实案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共同饮酒人的法律责任。这篇文章还附了“案件评析”,旨在告诉人们:“无论组织、召集者是否直接参与,均属于共同饮酒人,应当对所有宴请参与人的饮酒数量审慎控制,对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并提供必要的扶助。”这让我警醒——日常生活中,我们虽会劝诫驾车者勿饮酒,却未能从法律高度认识问题的严重性。这样的普法文章给读者敲响了警钟,真正起到了宣传法律法规的作用,极具现实教育意义。
  在阅读人大报刊中,我也曾尝试向人大报刊投稿。在宜君县人大工作期间,我感到机关的学习教育氛围比较浓厚,对于干部素质与监督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对青年干部的成长非常有利,再仔细分析,是县人大机关建立了一套良好的学习机制。经过系统梳理总结,我撰写了《宜君人大机关建设走出好路子》一文投给《法治与社会》杂志。十几年前我在组织部门工作时曾写过新闻稿件,但时隔多年再度提笔,内心不免忐忑,担心自己的稿件质量不高,不能被编辑选用。但没想到的是,稿件在次月《法治与社会》的“信息点击”栏目刊发了。捧着飘散墨香的杂志,我反复品读,难掩欣喜。
  那是2011年3月,宜君满山满洼的山桃花开了,我写的稿件也在省人大的杂志上绽放。春天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这篇稿件的发表也增添了我的工作动力。后来,这篇文章还荣获省人大新闻三等奖,更被多家网站转载。近日偶然检索,发现这篇十余年前的作品仍在网络空间留存,让我倍感温暖。
  行文到此,我最想说的是:《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是我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