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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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晓辉)10月31日,全省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称“我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交流工作、强化举措,部署推动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出席并讲话,副主任李晓英主持。
  街道是城市的基本单元,事关基层治理现代化。我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街道工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服务辖区人大代表履职、督促建议办理、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监督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建立居民议事会机制等方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探索。会上,渭南市、延安市、商洛市和金台区、汉台区、汉滨区人大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各方面。要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不断提升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依法开展监督等工作质效,积极推进街道居民议事会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向街道延伸,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将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纳入总体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人大街道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2026年3月底前完成人大街道工委委员配备等任务,不断开创全省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贡献。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设区的市设分会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一兵,各专(工)委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等在分会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