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页间的一抹光 伴我漫漫乡教路

——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的八载不解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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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蓉
  2018年秋,我带上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前往陕南秦巴山区的路,来到了镇巴县长岭镇中心小学——这是我乡村教学生涯的起点,也是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一报一刊”结缘的地方。
  遇上你是我的缘,为我引来“及时雨”
  回首往事,历历在目,每一段镌刻时代印记的岁月都注定不凡。记得那时我刚接手一个新班级,班上的一位同学与其他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我经过协调后需要家长来办理,了解后才发现其中一名学生是单亲家庭,反复思考后,也没想到特别好的解决办法,忽然想起身边还有一本《法治与社会》杂志,说不定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于是,我打开第12期《法治与社会》,里面有一篇文章——《父母离异后孩子惹祸谁担责》,这一下令我激动起来,里面详细介绍了处理的具体办法,令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这个问题后来也便迎刃而解了。从那以后,《法治与社会》成了我的“好朋友”。还有一次,我准备给孩子们讲授传统文化教育,查阅了很多资料,却没找到一个成体系的论述,忽然想起来前不久在《法治与社会》看过的一篇文章《中国传统文化礼仪教育:内涵、价值与小学教育实践探究》,文章脉络清晰,结构合理,用词准确,更为可贵的是操作性很强,适合小学老师推广使用,为我讲授这门课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2024年7月11日,《民声报》全文刊登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拿到报纸后,我一字一句地看完了全文,《办法》第三章“学校保护”中提出:学校和教师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纠正错误行为,培养未成年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那一刻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刻用自己的规范行为来教书育人,着力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和担当精神。《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学校应当健全家访制度,加强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交流联系。在空余时间,我放弃休息,主动深入到学生家中开展家访,解决了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了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肯定,先后被评为镇巴县“最美双家访教师”“万名教师大家访先进个人”,在欣喜之余,更多的是对“一报一刊”的无限感激,正是有了《民声报》的正确指引,才让我的工作更有方向,更具针对性。
  一路风雨心相伴,乡教路上“护身符”
  从那以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已然成了我工作中的“好伙伴”和“得力帮手”。我会把报刊里与教育、孩子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整理成通俗易懂的“法治小课堂”,抽时间讲给孩子们听。我教他们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他们遇到危险时该向谁求助、如何求助等等,让孩子们常听常想,不知不觉也就把法律知识记在了心里。
  作为班主任,在每次召开家长会的时候,我会特意带上《民声报》《法治与社会》,节选里面的案例跟家长们交流。有一次,杂志里刊登了一篇关于“校园欺凌”的报道,我结合报道内容,跟家长们讲了如何发现孩子是否遭遇欺凌,以及遇到欺凌时该如何处理。一位家长听完后感叹地说道:“以前总觉得孩子在学校打打闹闹很正常,不足为奇,现在才知道,这可能是欺凌呢,得及时管。”
  慢慢地,家长们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家校沟通越来越顺畅,家长与孩子的交流也越来越多,亲子关系也越来越好。有家长还会主动来问我:“老师,最近的《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到了吗?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孩子安全方面的内容。”看到家长们的转变,我更加明白,这两份刊物不仅教会了我法律知识,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乡村的教育观念。
  “小”报刊载“大”空间,两盏明灯照我行
  珍视纸上烟火,长留岁月墨香。两份刊物,八载春秋,他们就像两位无声的伙伴和导师,陪伴我走过了乡村教育的漫漫长路,走过2000多个日日夜夜。《民声报》用文字镌刻着人大立法、依法、用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活故事,为我们乡村教师链接起外界的温暖与期盼;《法治与社会》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守护着孩子们的求学成长之路。它们或许只是薄薄的纸页,却承载着沉甸甸的温情与力量、守候与期望,照亮了我和孩子们的前行方向。我坚信“一报一刊”会越办越好,会成为更加彰显人大特色的权威媒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薪火相传再立潮头,新程壮阔更显担当。过去,我深情看过她们;现在,我全心陪伴她们;今后,我继续钟情于她们。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扎根三尺讲台,续写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不了情缘。我相信,这些纸页间的光,会一直照亮着乡村教育的未来,也会让更多的孩子,通过读书走出大山,然后再回到大山,把这份温暖接续传递下去、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