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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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勇
 1990年,我从商南县教育局调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直至2019年退休,在县人大机关度过了整整30个春秋。这段岁月里,我有幸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相识相知,见证了它们不凡的发展历程,也结下了深厚的情缘。
  在从事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我多次参加省人大报刊社组织的新闻写作培训,聆听了袁秋乡、杨讲生、黄朴、郭小庆等老师的精彩授课。他们的悉心指导,为我打开了新闻写作的大门。30年间,我写下近千篇新闻稿件,见诸《中国人大》《人大新闻通讯》《人民代表报》《陕西日报》《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商洛日报》等报刊,其中在《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发表的作品最多。这些耕耘也收获了肯定,曾获全国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三等奖1次,陕西省人大好新闻一等奖2次、二三等奖6次,市县级奖项60余次,并荣获陕西省人大优秀通讯员和先进个人各1次、县级优秀通讯员14次。
  《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创刊30年来,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各级人大工作实践和代表风采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记得1995年《民声报》创刊伊始,首期就刊登了我采写的《百姓遭难,政府相救》一文,《陕西日报》也以《为了一家普通农民的生命》为题全文刊发。这份认可,极大地鼓舞了我为省人大报刊撰稿的热情。自此,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典型事例,我都会敏锐捕捉、及时成稿,投寄给省人大报刊。
  回首往昔,我深切体会到:人大新闻宣传只有紧扣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生动实践,才能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可知可感,令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时代土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绝非“发个消息”那么简单。30年来,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议决定,我都力求通过深度报道与系列报道,展现其背后的民意基础和制度力量,彰显其权威性。2014年3月8日,商南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代表议案,现场作出《关于加快高寒边远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决议》。我随即走访全县25个高寒边远贫困村,撰写了《从议案到决议》的通讯,在《民声报》头版头条刊发;另一篇通讯《谁持彩练当空舞》也被多家报刊转载,系列报道达10余篇。这两篇作品双双在省、市获奖,成为我新闻写作生涯中的珍贵记忆。
  人大监督的本质是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而非“你好我好”。因此,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也要敢于并善于展现监督的“刚性”。1992年,某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中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强烈。然而,县土管局在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却回避问题、文过饰非。经常委会会议审议,该报告未获通过。作为现场记录者,我敏锐意识到这一事件的新闻价值,当天便撰写《对不符合实际的��报告��不予通过》一稿,经县广播站记者沈邦文修改后在省广播电台播出。这篇体现人大敢于说“不”的报道引发全省关注,并荣获陕西省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一等奖、全国人大好新闻三等奖。
  社会上曾有人认为“任免全通过就是走形式”,这其实是对人大工作的误解。从任前考察、法律考试、德能考评,到表态发言、无记名投票、宪法宣誓,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在宣传中,我既报道极个别的暂缓任命或罢免案例,更着重呈现任免程序的完整与严肃,展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例如,2012年我与余孟涛合撰的《商南人大五环相扣,确保干部任命质量》获省人大好新闻一等奖,《依法任命三部曲》《商南人大撤销一项不符合法律的选举》等文,也都从不同角度诠释了人事任免的公正内涵。
  人大代表的核心在于“履职”,而非单纯评选劳模。几十年来,我采写各级人大代表通讯稿30余篇,始终聚焦他们审议发言、提出建议、开展视察、敢于监督的履职实践,展现其为民代言、依法行权的风采。《为民架起致富桥》《养鸡女状元当上省人大代表》等作品,正因为紧扣“代表履职”这一主线,分别获得省市好新闻奖。
  30年来,《民声报》《法治与社会》以其生动的笔触、准确的表达,及时记录了基层民主法治前行的足迹,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这段岁月,也让我在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中得到了历练和成长。
  2022年,我被选为商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书记;2023年,当选陕西省诗词学会常务理事。虽然不再撰写人大新闻稿件,但我与《民声报》《法治与社会》的缘分仍在延续。县人大老干部党支部订阅了这两份报刊,我和老干部们仍能时常阅读。大家都认为,这是两份优秀的报刊,值得认真品读和思考。它所承载的,不仅是一段段的文字,更多的是我们共同见证的民主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