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方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思考

文章字数:2198 文章浏览数:
  □ 李玮
  预算绩效管理是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牛鼻子”。地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确保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具有关键作用。汉滨区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责,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监督新路径,形成了“汉滨特色”的实践模式。
  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实践
  汉滨区人大常委会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流程嵌入为抓手,以重点突破为关键,构建了富有特色的预算绩效监督体系:
  制度筑基,构建“三全”监督框架。出台《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明确“全口径”(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四本预算)、“全过程”(事前审查批准、事中过程监督、事后结果监督闭环)、“全方位”(所有预算收支活动和环节)的监督原则,为绩效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制定《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方案》,聚焦群众最关切领域,将绩效理念贯穿项目监督始终。
  流程嵌入,实现绩效闭环管理。前端严控,事前评估与目标审核。在预算草案初审阶段,将“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列为重点审查内容。明确要求区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调整方案等必须包含预算绩效相关内容。在初审环节,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与座谈,对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深度研讨,提出初审意见,提升监督的民主性和专业性。中端盯牢,事中“双监控”与重点聚焦。借鉴“双监控”要求,在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中,部署开展“效能监察、项目进度、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嵌入式监督(《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区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强2025年区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的通知》),并逐步推广至一般预算执行。明确要求对重大政策、项目(尤其是民生实事)、重点支出、政府债务等实施重点绩效监督。后端问效,事后评价与刚性应用。决算审查时,重点审查“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点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常态化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报告,并规定可对审计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明确要求区政府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以强化结果应用导向。
  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明确审计机关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在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中,构建了人大相关工委牵头,监委、政府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履职、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组合拳”。
  加强约束,压实绩效责任。规定“绩效终身责任制”,明确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极大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列出未实施绩效管理、弄虚作假、项目支出未达效造成重大损失等九类追责情形,将“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体现监督刚性。
  深化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建议
  加强地方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署、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关键之举。必须深刻认识其重要性,立足法定职责,在健全制度、前移关口、聚焦重点、强化结果、提升能力上持续发力。通过人大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政府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和治理支撑。
  赋能提质,筑牢专业根基。强化机构人才,在人大财经工委下增设预算绩效审查专业小组,引进财政、审计、绩效管理专业人才。建立常态化的“人大+专家+第三方”联合审查机制。深化能力建设,系统开展绩效管理理论、方法、工具培训。建设地方特色的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参考库。科技赋能监督,推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深度对接,探索关键绩效数据(如目标值、执行值、评价结果)的实时抓取、智能预警、可视化呈现,提升监督穿透力。
  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做实事前绩效评估审查,在初审环节,强制要求政府提交重大新增政策、项目的独立、高质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人大组织专项听证或论证会,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硬杠杠”,未通过或质量差的,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预算。硬化绩效目标约束,修订《办法》,要求预算草案必须包含清晰、量化、可考核、可审计的绩效目标表。将绩效目标审核作为人大批准预算的法定前置程序和核心依据。
  聚焦闭环,硬化结果应用。建立“绩效-预算”挂钩报告与质询制度,在审议决算和审计报告时,要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具体案例,并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强化绩效整改与问责,对审计和绩效评价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严格落实《办法》追责条款。探索开展绩效问题专项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将绩效目标实现度和评价结果纳入对政府部门及负责人的考核。深化绩效信息公开,监督推动区政府将重要项目(尤其是民生实事)的绩效目标、评价报告、结果应用情况,随预决算草案同步、详尽、规范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拓展深化,实现全域覆盖。补齐“四本预算”短板,加强对社保基金精算报告、运行风险评估,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贯彻战略、收益上缴绩效的专项审查。探索建立社保基金、国资预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全周期跟踪,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求政府建立并报送年度绩效跟踪报告,人大实施滚动监督。对民生实事项目,巩固深化现有闭环监督模式。探索“穿透式”监督,选取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组织代表开展绩效视察,直达项目现场和资金使用终端,评估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