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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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荧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创新推行“22334”代表工作机制,做到代表学有动力、干有激情、做有保障、履职有平台,有效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为建设和美岚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积极贡献。
提升“两种能力”,筑牢代表履职基础。一是提升政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大代表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因此,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忠诚为党分忧、为民履职。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依托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基础学习班,邀请全国人大、省市委党校专家、学者赴岚皋授课,帮助代表学好用好法律法规、人大业务。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外出参加专题培训、学习考察,不断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坚持为每名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杂志,每季度编印寄送《岚皋人大代表学习手册》。
融入“两个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一是融入家站平台。在全县各镇、村(社区)和产业链上覆盖式建立67个代表联络站和3个产旅融合产业工作室,841名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二是融入“智慧人大”平台。加快推进“岚皋智慧人大”开发运用和迭代升级,提高代表履职平台的知晓率、覆盖率、应用率,发挥其在代表知情知政、履职服务管理、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便捷和高效的优势,引导代表熟练掌握和运用智慧人大系统,及时上传各种履职活动资料。
加强“三个联系”,促进代表履职为民。一是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台账,通过日常走访、记好民情日记,做到“群众情况我了解,群众建议我听取,群众难题我帮忙”。坚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坐班制”,每月确定一日为代表工作日,便于接待选民和群众。推行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集中回选区走访选民活动,每名县人大代表至少同原选区10名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届内至少回原选区述职1次并接受选民评议测评。二是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健全各工委联系相关领域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每次至少邀请2名以上人大代表参加。结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列席,达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全覆盖。抓实落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及时了解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各级代表之间的联系。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创新推行“区域共建共享共联”工作模式,支持镇与镇或多个镇代表联合开展产业、企业、代表履职的学习、交流、调研等共建活动,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深化“三项活动”,提升代表履职效能。一是适时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建环保、产业、旅游等7个专业代表小组,每个小组每年至少确定一个主题,每名代表要积极参与到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中去,发挥好专业特长,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专业视察调研活动,提出1条以上意见建议,力争推动解决1个以上实际问题。二是组织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要积极参与到调研、视察和评议等活动中,支持鼓励代表持证开展“微视察”“微调研”。三是积极带头引领示范活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优势,从不同的层面发挥代表作用。在招商引资、“归雁经济”、创业兴业等方面发力,争做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在学术研究、技术领先和文化繁荣等方面发力,争做行业进步的佼佼者;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生态环保等方面发力,争做社会和谐的践行者;在交通、旅游和城镇建设等方面发力,争做城市形象的宣传者。
落实“四项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一是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提出、交办、落实、评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走访提出建议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着力解决办理“打折扣”“被满意”的现象,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各级代表对事关全局和区域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机构要以“一事一函”的方式转交有关单位办理。二是落实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票决、监督办法,充分发挥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审议、票决、监督、测评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完整有效的监督闭环。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监督各环节,实现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落实有序政治参与机制。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注重收集代表长期反映并未解决落实的问题,积极开展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约见、专题询问、质询、评议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推动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落实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岚皋县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定期通报评价积分结果并约谈排名靠后代表,督促代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列席会议和参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小组活动等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岚皋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履职制度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各级代表恪尽职守,依法履职。
(作者系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创新推行“22334”代表工作机制,做到代表学有动力、干有激情、做有保障、履职有平台,有效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为建设和美岚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积极贡献。
提升“两种能力”,筑牢代表履职基础。一是提升政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大代表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因此,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忠诚为党分忧、为民履职。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依托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基础学习班,邀请全国人大、省市委党校专家、学者赴岚皋授课,帮助代表学好用好法律法规、人大业务。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外出参加专题培训、学习考察,不断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坚持为每名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杂志,每季度编印寄送《岚皋人大代表学习手册》。
融入“两个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一是融入家站平台。在全县各镇、村(社区)和产业链上覆盖式建立67个代表联络站和3个产旅融合产业工作室,841名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二是融入“智慧人大”平台。加快推进“岚皋智慧人大”开发运用和迭代升级,提高代表履职平台的知晓率、覆盖率、应用率,发挥其在代表知情知政、履职服务管理、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便捷和高效的优势,引导代表熟练掌握和运用智慧人大系统,及时上传各种履职活动资料。
加强“三个联系”,促进代表履职为民。一是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台账,通过日常走访、记好民情日记,做到“群众情况我了解,群众建议我听取,群众难题我帮忙”。坚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坐班制”,每月确定一日为代表工作日,便于接待选民和群众。推行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集中回选区走访选民活动,每名县人大代表至少同原选区10名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届内至少回原选区述职1次并接受选民评议测评。二是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健全各工委联系相关领域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每次至少邀请2名以上人大代表参加。结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列席,达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全覆盖。抓实落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及时了解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各级代表之间的联系。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创新推行“区域共建共享共联”工作模式,支持镇与镇或多个镇代表联合开展产业、企业、代表履职的学习、交流、调研等共建活动,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深化“三项活动”,提升代表履职效能。一是适时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建环保、产业、旅游等7个专业代表小组,每个小组每年至少确定一个主题,每名代表要积极参与到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中去,发挥好专业特长,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专业视察调研活动,提出1条以上意见建议,力争推动解决1个以上实际问题。二是组织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要积极参与到调研、视察和评议等活动中,支持鼓励代表持证开展“微视察”“微调研”。三是积极带头引领示范活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优势,从不同的层面发挥代表作用。在招商引资、“归雁经济”、创业兴业等方面发力,争做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在学术研究、技术领先和文化繁荣等方面发力,争做行业进步的佼佼者;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生态环保等方面发力,争做社会和谐的践行者;在交通、旅游和城镇建设等方面发力,争做城市形象的宣传者。
落实“四项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一是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提出、交办、落实、评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走访提出建议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着力解决办理“打折扣”“被满意”的现象,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各级代表对事关全局和区域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机构要以“一事一函”的方式转交有关单位办理。二是落实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票决、监督办法,充分发挥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审议、票决、监督、测评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完整有效的监督闭环。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监督各环节,实现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落实有序政治参与机制。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注重收集代表长期反映并未解决落实的问题,积极开展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约见、专题询问、质询、评议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推动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落实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岚皋县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定期通报评价积分结果并约谈排名靠后代表,督促代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列席会议和参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小组活动等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岚皋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履职制度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各级代表恪尽职守,依法履职。
(作者系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