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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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玮)日前,汉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康市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首次将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构建起“全口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并通过“规划引领-精细报告-闭环监督-刚性问责”的全链条机制,为全区国有资产安全筑牢“防火墙”,推动国有资产监督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新阶段。
《办法》直指国有资产监督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痛点,确立三大核心机制:一是规划引领。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综合报告、三大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及执法检查,必要时可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二是报告精细。区政府需按年度提交资产“全景图”——综合报告须包含资产总量、结构、收益、管理体制等8项核心内容,并附具体分类细化报表。企业国有资产需披露高管薪酬、境外投资;自然资源资产须量化耕地、矿产等存量及生态修复进展。三是监督闭环。审议意见交区政府限期整改并问责,整改结果6个月内反馈人大。整改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审查重要依据,推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深度衔接。
《办法》突出“数据赋能+多元协同”。要求区政府建立国有资产电子信息系统,推动报表细化至行业、企业和行政区域,实现资产状况“一屏尽览”、风险隐患“精准定位”,强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监督力量联动,强化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性,确保审计重点与人大关切同频共振。建立人大与审计、监察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审计部门制定国资审计计划需征求人大意见,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子报告随财政审计报告提请人大审议。社会监督参与,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守护国有资产的强大社会合力。除依法保密内容外,政府及部门需主动公开国有资产报表及监管信息,公民可依法检举违规行为。
《办法》还明确了刚性约束。规定追责“红线”,对四类行为启动问责程序:履职不力致国资重大损失;违规处置资产;破坏生态环境或造成自然资源重大损失;拒绝配合监督、提供虚假信息。对未按时报告、违反人大决议等行为,人大常委会可通报批评并交有关部门处分责任人。这些“长牙齿”的硬措施,有效解决了监督“宽松软”问题,确保监督权威真正落地。
《办法》直指国有资产监督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痛点,确立三大核心机制:一是规划引领。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综合报告、三大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及执法检查,必要时可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二是报告精细。区政府需按年度提交资产“全景图”——综合报告须包含资产总量、结构、收益、管理体制等8项核心内容,并附具体分类细化报表。企业国有资产需披露高管薪酬、境外投资;自然资源资产须量化耕地、矿产等存量及生态修复进展。三是监督闭环。审议意见交区政府限期整改并问责,整改结果6个月内反馈人大。整改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审查重要依据,推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深度衔接。
《办法》突出“数据赋能+多元协同”。要求区政府建立国有资产电子信息系统,推动报表细化至行业、企业和行政区域,实现资产状况“一屏尽览”、风险隐患“精准定位”,强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监督力量联动,强化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性,确保审计重点与人大关切同频共振。建立人大与审计、监察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审计部门制定国资审计计划需征求人大意见,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子报告随财政审计报告提请人大审议。社会监督参与,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守护国有资产的强大社会合力。除依法保密内容外,政府及部门需主动公开国有资产报表及监管信息,公民可依法检举违规行为。
《办法》还明确了刚性约束。规定追责“红线”,对四类行为启动问责程序:履职不力致国资重大损失;违规处置资产;破坏生态环境或造成自然资源重大损失;拒绝配合监督、提供虚假信息。对未按时报告、违反人大决议等行为,人大常委会可通报批评并交有关部门处分责任人。这些“长牙齿”的硬措施,有效解决了监督“宽松软”问题,确保监督权威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