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信息征集网络 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

——勉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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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卫锋
  勉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1+19+N”工作模式,将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发展,不断加强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
  6月12日,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法制工作会议。会上对8个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14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翠红为新增加的8个立法信息采集点授牌。至此,该县立法信息征集网络更加完善,全方位畅通了民意反馈渠道。
  拓展平台载体功能
  立法“直通车”更加完善
  全县各部门、各镇(街)和循环园区立法信息采集点及各村(社区)立法信息员,广泛开展调研,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2024年,分别对24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立法意见建议134条,被立法机关采纳13条。这些立法意见建议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增强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也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社会认同感和可执行性。
  年初,勉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完善立法信息征集网络,拓宽民意收集渠道,提升立法信息征集工作质效,经考察,新增勉县青年企业家协会等5个行业协会和纪勇等3个人大代表工作室为立法信息采集点,把“1+19+N”工作模式变为“1+27+N”(1即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勉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7即18个镇(街)和1个工业园区、5个协会、3个人大代表工作室共27个立法信息采集点;N即191名立法信息收集员、两代表一委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工作模式,将立法信息采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为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同时开通“线上”征求,全方位畅通民意征集渠道,确保立法信息采集任务及时传达,让群众的关心关切真正在立法的过程中得到重视,为全国、省、市人大立法工作作出勉县人大应有的贡献。
  创新“八步工作法”
  立法征询路径更加畅通
  在立法联系点运行中,勉县人大按照接收征询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前期解读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初稿、咨询专家意见、上报意见报告、促进法治建设的“八步工作法”,征求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意见。
  为确保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反馈到立法机关,在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点、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了199个民情民意收集箱,随时随地收集群众的立法心声,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同时,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使群众诉求和立法需求有机结合,让其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工作中,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对接相结合,勉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时,采取普遍征求与重点领域征求点面结合的方式,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基础上,通过召开由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利益各方、群众代表、专业人士的意见。聘请7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使意见建议更精准、更专业,把人民群众的朴素语言转化为立法语言,实现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与立法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听取利益群体、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律专家等意见建议,多摸基层一线实情,注重收集一线声音,使意见建议更能反映群众利益,确保地方性法规务实管用,为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民意和实践支撑,助力提高立法质量。
  2024年以来,对《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草案)》《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草案)》《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等22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共召开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7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200余份,通过设立民情民意收集箱,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代表走访群众活动,收集整理上报立法建议134条,被全国和省、市立法机关采纳或部分采纳13条。
  努力推动“两个融合”
  基层治理工作更加有效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
  今年以来,各镇(街)和村(社区)通过广泛组织村(社区)群众参与立法征询,推动“立法和普法”“立法和调解”工作模式,实现法律宣传、矛盾调解“全天候”“零距离”,为社会公众直接参与人大立法工作提供基础,为基层治理整体效能提升提供重要保障。
  周家山镇留旗营社区通过组织板凳会、社区普法大讲堂,了解居民的急难愁盼,调处矛盾纠纷32件,调解成功率95%,让老百姓成为法治建设的最终受益人,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宣传法律、调解千家事的基层治理平台。陕西华沃律师事务所联合勉县司法局、勉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各镇(街)和村(社区)先后举办了8场普法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提升政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目前,该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法治建设的“宣传站”、矛盾纠纷“调解室”,综合平台作用持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