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制度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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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国红
  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次代表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深入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在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方面,作了一系列完善,这对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
  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规定了国家机关要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要求。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就是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两个联系”体现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深刻揭示了人大制度的根本目的和内在要求。
  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新修改的代表法增加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和协助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把加强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作为重要抓手,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大制度,更好把人大制度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一府一委两院”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在以前,人们提到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想到的就是人大常委会要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这次修改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一府一委两院”都应当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内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人代会上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等。“一府一委两院”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我国五级人大代表生产、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了解和熟悉各方面实际情况,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这在客观上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创造了条件。新修改的代表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明确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原则要求,同时就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保障、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人大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提供指引和保障。
  当前,部分地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对“两个联系”经常性研究部署总结不够,谋划具体可操作的措施不够,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还有待加强;部分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手段还需进一步完善;“两个联系”的形式还有待创新,渠道和途径有待拓展,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要将“两个联系”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长效性工作抓紧抓好,在“两个联系”的“密切”上完善机制,在内容和方式上探索创新,在效果上求真务实,使各项工作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将“两个联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两个联系”工作的统筹和组织,健全专题研究“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将“两个联系”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点计划。在制定人大代表工作计划时,贯穿和落实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这条主线。加强“一府一委两院”同人大代表联系的组织领导,增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主动性、常态性和实效性。利用电视、报纸、官方网站、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场所等多种载体,加强对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健全完善“两个联系”运行制度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基层必访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必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督办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必见人大代表等机制。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相关专业人大代表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方式,拓展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机制,保证每位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报告1次履职情况。
  丰富和拓展“两个联系”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履职平台“家站点”建管用并举,打造更加真实、有效、管用的“民意窗”“连心桥”。将“两个联系”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开发区)议事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人大代表夜聊”、人大代表约见、民主恳谈会、线上“议事群”等工作。鼓励人大代表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一府一委两院”要依法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列席有关会议、旁听庭审,落实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重大决策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接待人大代表来访等工作。
  健全“两个联系”收集意见处理闭环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加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反馈、跟踪督办等工作,切实做到“说了有回应、提了有结果”。加强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工作,将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参与调研视察、走访接待人民群众等提出(收集)的意见建议,纳入建议范围,根据建议内容分类交办,跟进监督,形成闭环。要在快捷高效推动人民群众诉求的落实解决上下功夫,提高从意见建议“提交”到事项“办结”的速度和质效,提升问题解决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