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数据更好为代表依法履职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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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峰
 2025年3月11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中,第四次修正后的代表法的第四十五条的第二款,专门新增了“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履职学习培训等提供便利和服务”这一规定。
  笔者认为:在如今的风起云涌的“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已不仅仅是网络市场或其网络企业的事,与每一位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有关。故此,深入研究和探析如何构建和完善基于大数据路径的代表依法履职议案建议数据库这个问题是有必要的。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人大代表通过借助大数据依法履职取得的阶段性践行成果表明:大数据不仅能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而且更能通过其相关技术赋能实现代表依法履职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的转型。可见,代表依法履职的大数据路径模式,已为破解多年来人大代表中的兼职代表遇到的履职时间精力等瓶颈问题,提供了可行性创新解决方案。
  鉴此,为使基于大数据路径的、有利大数据与代表依法履职高度融合的、有利助推代表依法履职的议案建议数据库的更好构建和完善,笔者建议:
  利用大数据“价值”特点,将每年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所提议案和建议,以及每位人大代表的履职记录,皆准确无误地完整汇集起来,再分门别类地整理成本级人大代表年度依法履职的“数据库”,这样既有利每届五年本级人大代表届期内依法履职“数据库”档案信息的汇集、汇总,又有利深掘和提炼出对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相关立法、政策制定、重大决策方面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
  优化代表依法履职的APP平台功能、微信群、代表微信公众号,以期在有效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精准度的基础上,既有利于代表通过大数据分析快速定位其依法履职重点领域并促使其所提议案和建议更具穿透力,又有利于借助大数据的代表更好地畅通其依法履职与公众和其他代表间的实时数据交互通道。具体来说,即应通过定制开发和优化完善代表依法履职APP新功能、代表微信群、代表微信公众号,以期通过其充分扩展相关数据采集、完善相关数据分析、健全相关互动功能,有效实现代表依法履职从被动接收信息到主动定制需求的转变,实现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点对点联系交流和信息互享。
  充分利用大数据为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既方便代表与代表之间依法履职的相互交流,又有利本级人大代表通过充分运用大数据相关信息更好地促使自己依法履职。由于人大代表多为兼职,因而其履职更需要相关保障和服务。故此,在届期内,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既为代表的依法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又为代表依法履职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需求提供更好的网络平台支撑。同时,通过设置代表服务保障的网络专区的大数据服务,既有利代表从过去主要通过开会、调研等方式获取履职信息,而到享受“大数据服务”保障后能更及时地通过网络服务平台获取更多履职信息,这就更有利于推动代表从“看菜吃饭”式的被动履职向“点菜吃饭”式的主动履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