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三个强化”提升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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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健
 近年来,石泉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基层基础、机制创新着手,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工作保障。成立专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县司法局加挂石泉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同时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研究确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内容。细化工作职责,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图,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
  强化基层基础。扎实推进镇级综合执法改革,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动员全社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治培训,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执法监督案件个案办理、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水平。
  强化机制创新。建立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体统筹、定期调度、阶段回访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建立完善与县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的执法领域,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监督,实现“精准式”纠错,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